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各種電梯緊急情況應對常識的宣傳。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每年進行至少一次電梯應急預案的演練,并通過在電梯轎廂內張貼宣傳品和標明注意事項等方式,宣傳電梯安全使用和應對緊急情況的常識。
小型家用電梯發生異常情況,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立即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或向電梯救援中心報告(已設立的),同時由本單位專業人員先行實施力所能及的處理。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或電梯救援中心應當指揮專業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救助。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建立和完善電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社會救援體系。有條件的地方,應當設立電梯救援中心,組織專業力量,按區域建立救助網絡。了解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配備電梯管理人員,落實每臺電梯的責任人,配置必備的專業救助工具及24小時不間斷的通訊設備。